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定于5月28日(星期二)和5月29日(星期三)组织8个岗位的复试工作。现将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和复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复试人员名单
各招聘岗位复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复试确认
1.确认时间及方式。进入复试人员请于2024年5月26日12:00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lysrs@caf.ac.cn的方式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2.参加复试的邮件要求。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姓名)确认参加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2024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复试。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及代码、身份证号、考生联系电话。如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同时将面试所需的汇报PPT作为附件一同发送,具体要求见第三部分的面试要求。
4.不参加复试的邮件要求。填写《放弃复试资格声明》,并本人签名后,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
三、复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1.复试形式。2101—2106共六个不参加初试的博士研究生岗位复试采取专业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专业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专业笔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
2108和2109岗位复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面试。面试包括文字写作能力测试和半结构化面试2个环节。先进行文字写作能力测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再进行PPT汇报加考官提问的半结构化面试,时间20分钟/人,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人岗相适等情况。PPT汇报主要包括个人自我评价(含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和科研学术业绩、兴趣爱好等)、对岗位的认识、职业发展规划及待遇期望等。每位考生汇报不超过5分钟,然后面试考官进行提问。
考生在PPT汇报内容、回答时均不能透露本人姓名、导师姓名等信息,介绍成绩业绩等涉及姓名时使用“XXX”代替。
3.成绩计算。2101—2106共六个不参加初试的博士研究生岗位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考试*30%+面试成绩*70%,其中面试成绩=文字写作能力测试成绩*30%+半结构化面试成绩*70%;2108-2109共两个岗位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文字写作能力测试成绩*30%+半结构化面试成绩*70%。
2101—2106博士研究生科研岗位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不低于60分的方可被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2108—2109岗位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人选和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
四、时间及地点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事项 |
参加人员 |
5月28日 (星期二) |
上午8:30-9:30 |
林业所六楼会议室 |
2101—2106 岗位专业笔试 |
2101—2106 岗位所有进入复试考生 |
5月29日 (星期三) |
上午8:30-9:00 |
林业所六楼会议室 |
文字能力测试 |
所有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 |
上午9:30-12:30 |
林业所五楼东会议室 |
2108,2109岗位面试 |
2108,2109岗位面试考生 |
林业所五楼西会议室 |
2103,2104岗位面试 |
2103,2104岗位面试考生 |
下午 13:30开始 |
林业所五楼东会议室 |
2101,2105,2106岗位面试 |
2101,2105,2106岗位面试考生 |
林业所五楼西会议室 |
2102 岗位面试 |
2102 岗位面试考生 |
地点: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1号)
五、有关要求
1.考生务必提前30分钟到场,进行资格复核。复试开始前15分钟(上午8:15)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还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或《在校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北京生源还需提供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以便工作人员核验。其他岗位要求的材料,包括:外语水平、发表论文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必须遵守复试考场纪律,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陪同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所有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设备关机或调至静音模式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复试完考生须离开考场,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
4.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于有作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5. 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及有关安排将在“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官网”(链接:http://rif.caf.ac.cn/)发布。
6.复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联系人
惠老师,010-62889609,lysrs@caf.ac.cn
附件:
1.复试人员名单
2.放弃复试资格声明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