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便函改〔2021〕3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认真研读《通知》,有申报需求的专家请按照要求编制填写《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1)、《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报告》(附件2)、《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表》及(附件3),并补充完善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2.请于6月7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业务处420室,电子版反馈至本邮箱。
3.院科技处将根据情况组织专家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名单,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任立宁, 62889613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通知
业务处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