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
接院科技处通知,现组织 2023 年度中国林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工作流程及说明
(一)项目申请人根据《2023 年度指南》(附件 1)的要求,自主选择申报项目 的类型,并通过中国林科院科研管理创新服务平台( http://service.caf.ac.cn)申报。
1.系统登录账号、使用指南、培训视频详见具体附件;建议申报人扫码加入系统使用答疑群,有技术工程师实时答疑。
2.如未在“ 院科研管理系统用户名密码-林业所”文件中找到本人账号,请及时与 业务处联系人联系,并提供“姓名+手机号”等信息,新增人员第一次需要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登陆系统,并修改初始密码。
特别提醒:请及时登陆平台系统修改本人登陆初始密码,以防止后续信息泄露等风险。
(二)所业务处对项目申报的文本形式、申请人的资格以及限项情况等进行审核把关。
(三)院科技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并对项目申报文本进行形式审查,组织召开评审,签订项目任务书等相关工作。
二、申报具体要求
(一)严格执行限项要求。科研人员作为申请人申报和正在承担的基本科研业务 费专项资金项目数合计限 1 项(配套类项目除外)。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中的 “ 院优秀青年创新人才”、“青年协同创新研究组”等 2 个项目亚类申报时不计入申报和承担总数限项范围,但获得资助后计入。
(二)严格执行形式审查。加强对项目申请书的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评审资格。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申请人有超项等不符合申报要求的;
2.申报内容不属于《2023 年度指南》资助范围的;
3.申请人提出的考核指标没达到《2023 年度指南》要求的;
4.申请资助金额超过《2023 年度指南》参考标准范围的;
5.申请项目的经费预算安排不合理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6.其他不符合《2023 年度指南》和《细则》有关规定的。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配套项目。根据《中国林科院关于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申报和管理的意见(修订)》(科技字〔2020〕41 号)文件要求,对 2022 年 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的负责人给予配套支持,配套项目的选题应是相应自然基金项目的拓展。
(四)评审工作相关要求。
1.基础研究项目采用通讯评审,其他项目均要进行会议评审答辩;
2.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中的“ 院优秀青年创新人才” 项目亚类申请人汇报的 主要内容包括:教育经历、主要学术成绩(重点介绍研究成果的重要性、系统性、创新性),以及拟开展的研究工作;
3.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中的“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项目亚类由院人事处组织申报评审;
4.其他项目类别申请人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目标、拟解决的科技问题、前期研究基础、创新点与预期研究结果等;
5.项目会议评审答辩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申请人不参加会议评审答辩的,视为放弃申请;
6.申请书中起始年月一律填写 2023 年 9 月,终止年月按各类项目资助研究期限填写 20**年 8 月。
三、材料报送要求
本年度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31 日(系统 关闭日期)。请以研究室、中心为单位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前将院申报通知中“ 附 件2-2023 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项目汇总表” 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立宁
联系电话:010-62889613
电子邮箱:renln@caf.ac.cn
附件:1. 院申报通知及附件;
2.“ 院科研管理系统”①账号密码+②使用指南+③培训视频+④答疑群;
3. 2023 年院基金申报微信二维码-林业所。
业务处
2023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