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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党委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部署安排

发布时间:2015-06-24点击率:

      近期,我所党委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林业所党委关于强化纪检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就深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安排,提出了具体举措。

      一是强调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将“两个责任”逐级传导,逐级落实,将责任传导落实到首席专家、项目课题负责人等最基层责任主体。

      二是加强风险管控。从严格人事、财务、科研等业务管理和科研团队的人员管理等重点环节入手,全面加强风险管控。着重加强风险点的排查,及时消除苗头性、潜在性风险点。党委和纪委全程参加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加强重大课题重点资金的使用延伸审查。规范科研人员科技创收行为,严禁科研人员私自以课题组名义或个人利用单位科技成果对外搞创收合作,把科技成果合作、转让纳入全所统一规范管理。

      三是严格决策程序。充分执行民主集中制决策制度,严格按照“中国林科院林业所党政工作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原则,开展重大事项的研究。所领导班子带头严格执行工作规则和决策程序,所党委和纪委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严格把控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四是严格执行人事和评比事项回避制度。严格执行《中国林科院分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重大人事、评比事项研究回避制度的规定,在所内各类评审、推荐、评比中,凡涉及到评委本人、直系亲属及培养的研究生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人事、科研等业务管理部门应严格把关,严格检查核实评委名单,及时告知回避。

      五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的公布公示制度。对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程序和研究结果,各业务部门应及时书面张榜公布,并向所党委纪委及时备案。党委设立重大事项公布公示和意见征集的所内公开邮箱,及时向全所职工公布公示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程序和研究结果,主动接受全所职工的监督,增强研究决策的透明度。并作为听取全所职工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及时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及时答复,对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所党委和领导班子要及时研究,积极吸纳,及时改进工作。

      六是强化警示处罚教育制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纪检规定的苗头性问题,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力、问题较轻的情况,由纪委和业务管理部门约谈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情节严重者严格按照有关纪检规定,及时严肃处理。对违反评比制度的人员,纪委亮黄牌警示,情节较严重者,亮红牌取消评委或参评资格。纪委对违反工作规则和决策程序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对已发生的违反工作规则和决策程序的决策结果坚决予以纠正。党委对严格决策程序实行年终评价制度,对违反工作规则和决策程序的部门和责任人,取消年终有关奖励和有关优秀的参评资格,对情节严重者,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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